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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宋 |
时间: |
2019-08-19 11:23:09 |
标题: |
实习律师能否单独立案 |
内容: |
你好,我们是河北这边的,有个离婚案件是贵院管辖,请问实习律师能不能单独去贵院立案呢,是否有特殊性规定。 |
回复: |
详询12306诉讼服务热线。 |
姓名: |
肖全权 |
时间: |
2019-06-27 16:55:05 |
标题: |
如何查询是否立案 |
内容: |
加区法院大厅收下我的材料,让签个字,就让我走了。快一周了,我如何查询是否立案? |
回复: |
你好,请拨打2749170查询案件相关情况。 |
姓名: |
王生 |
时间: |
2017-07-04 09:24:06 |
标题: |
裁判文书怎么只有2015年的 |
内容: |
根据最高法规定,裁判文书不是应该公开吗,怎么贵站只有2015年的文书,2015年以后的文书怎么查看? |
回复: |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公开制度的规定,可以上网的裁判文书统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请您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关文书。 |
姓名: |
赵新宇 |
时间: |
2016-09-20 08:11:25 |
标题: |
起诉书内容与现实不符 |
内容: |
今年1月26日不算我在内有16人在东岭极速网吧门前把一个人打了,鉴定是轻伤2级,因为这个人之前砍了他们朋友,在此以前他们一共十六个人坐在一起商量过怎么报复这个人,这个人总来这个网吧玩,我只是给这个人打了个电话确认他是否还在网吧然后他们才去的,并没有跟他们一起商量也没去砍人,公安局的笔录也是这么做的,可是起诉书上写的是商量策划砍人和实施砍人的时候是16个人,把我也算上了,然而我并没有去策划和实施,起诉书上也少了一个人,事发后我因为害怕去的公安局做笔录,他们比我晚到而且都是公安局打电话才去的,可是起诉书上为什么写的是他们都是主动投案而我是被公安机关传唤抓获,这些完全与事实不符啊!公安局的笔录和到案经过就是证据,但是为什么起诉书这么写,太冤枉了 |
回复: |
你好当事人,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便得到及时的帮助和答复。 |
姓名: |
王总 |
时间: |
2016-08-11 14:51:29 |
标题: |
起诉地税局能行吗? |
内容: |
我法官你好!我是一家种植带加工的企业。2008年我公司购买了600亩土地用于种植,同时在土地局申请办理了设施农业用地。今年地税局局长找我谈话,说是让我们交土地税及房产税10万余元,同时还查封了公司的账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农业用地是免缴土地税及房产税的。但是地税局也拿不出征税的条款和规定,只是说税务局收税不需要跟你们企业解释什么,收税是强制性的,你们是外来的企业必须交,本地的企业可以打折,不交税就查封你们账户同时介入税务稽查。税务局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利益,我该怎么办,怎么起诉?法院和税务局都是加区政府下属单位,我是起诉还是上访? |
回复: |
你好,你可以咨询法律工作者、律师,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姓名: |
董甜甜 |
时间: |
2016-07-31 20:45:51 |
标题: |
离婚诉讼 |
内容: |
你好,我是第二次起诉离婚第一次是在唐山法院起诉的,我是唐山人被告是加格达奇人,第一次法院没有判离现在已经过了六个月我想二次起诉离婚,但是第一次判决以后被告已经离开了唐山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法院说被告已经离开他们没有管辖权所以不给立案说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但是我去你们法院接待我的人说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以上不给立案,法律规定被告没有具体的居住地址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为什么你们法院不受理,难道我就不能起诉离婚了吗?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办? |
回复: |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姓名: |
刘佳 |
时间: |
2016-06-20 10:23:12 |
标题: |
离婚的事情 |
内容: |
请问一下,孩子刚满月几天,在哺乳期间让他妈妈给喂奶,母亲这100个不愿意,他也不会带孩子。只管天天喂个奶,现在又说让我和我妈妈带喂奶粉,我要和他离婚。现在问问抚养权归谁!每次吵架都是因为喂奶的事情,今晚又吵架了,拿这东西就走。孩子现在哭的不行了。连个电话都没有。这样日子我没办法和他过下去了。一天天孩子也不会哄,就喂个奶事还那么多。我就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财产怎么分!结婚之前我得楼房是动迁平房分的。房证还在房屋指挥部抵押。婚前我俩做了一个房屋公正。说等房证下来填他个名字,结婚双方父母个给我们10万的生活费。也就说我俩生活费有20万。现在又因为他不给孩子喂奶动不动还耍我要跟他离婚财产问题怎么分 |
回复: |
您好,要是起诉离婚请到加区法院立案大庭,请带好相关证据。 |
姓名: |
穆春福 |
时间: |
2016-06-04 16:59:17 |
标题: |
关于加格达奇区检察院渎职局诉加格达奇林业局多布库尔经营所吕世月、孙友维、穆春福玩忽职守一案 |
内容: |
关于加格达奇区检察院渎职局诉加格达奇林业局多布库尔经营所吕世月、孙友维、穆春福玩忽职守一案
我叫穆春福,原是加林局多布库尔经营所叉子山管护站站长,2013年6月7日,我在巡护中发现张家斌农场人员王爱臣用单铧犁开垦草甸子,当时只有3-4公顷,我马上向单位领导汇报情况,单位领导马上派人前来查看并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派人前来处理调查,,说是地照范围内的地,并送到单位一张地照图纸。经我单位领导现场勘查,所开垦的地块不在其范围内。在这期间,我们也多次前去劝阻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严加看管没有让其种上农作物。
2014年5月,王爱臣雇佣多台机械要对翻抠的地块进行翻耙时。我们也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说让他种上农作物,要不王爱臣要告我们单位。单位在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无果的情况下,向当时的李建会局长、主管资源的韩凤泉局长做了汇报,并找到了解情况的附近农场人员于XX向局长说明情况后。韩局长安排派出所胡所长等人前去将开地车辆扣压,并将王爱臣带走。
在我们积极的努力下,采取了有效的方法保住了森林资源,保住了这块地没有变成农地。现在已经完全恢复。在这样的结果下。还判我们玩忽职守罪。我们不服。
我希望根据事实,做到公正、公平。 |
回复: |
你好,此案正在审理中,未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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