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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亮剑

发布时间:2017-10-19 15:09:28


    加区法院把整合审判资源,深化执行管理体制改革,作为解决“执行难”重中之重。按照“裁执分离”改革要求,借鉴南方先进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经验,于今年在全区法院系统中率先实行了团队化办案模式,建立起符合执行规律的执行权运行机制。

    执行局分为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组、执行一组、执行二组。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组负责收案、完成案件初步财产网络查询,完成被执行人身份信息院内调取,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完成案件报结、装卷、归档工作;执行一组、二组负责执行实施类案件。

    采取1+1+N模式构建执行团队,由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和多名执行实施人员构成(法警、书记员)。法官为办案核心,依法决定执行事项,下达执行指令、制作签发法律文书。法官通过执行指令通知向组内实施类人员下发指令。执行指令、落实进度及结果应当及时记录。法官助理接受法官委托代行法官职责,在法官指导下办理执行实施类案件,接受法官委托向执行实施类人员下达执行指令。

    执行实施人员接受指令完成文书送达、财产调查、约谈当事人等实施类工作。执行实施人员未完成指令要及时向法官反馈,说明理由。通过优化执行资源的配置、既杜绝了执行人员自裁自执现象,又极大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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