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一场“特别”的会面

发布时间:2018-08-31 15:28:34



    近日,加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原告陈某某诉被告侯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陈某某出生于1943年,今年已是76岁高龄。被告出生于1962年,今年57岁。

    2013年,被告因买挂车用于经营,多次向原告借款,累计向原告借款本金是110 000.00元。截止到2017年1月,被告仅偿还原告少部分利息,本金一直未偿还。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无果后,将被告起诉至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审理该案的侯法官经与被告沟通后了解到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因此,侯法官约双方当事人次日上午9时到法院进行调解。因原告年岁已高,忘记了时间,早上8时30分,法院刚上班老人就来到立案大厅。主审法官知道后,迅速来到一楼大厅接待,引领原告到法庭,并与被告沟通提前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始终不能达成一致还款意见。因原、被告双方年龄较大,主审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明权利、义务,详细询问了借款经过和还款数额。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还款意见。

    2018年8月20日,陈某某再次来到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这次来,她不是来立案,不是来参加诉讼,而是给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庭沈洪艳法官,民二庭的侯晶法官送来了表扬信。陈老眼含热泪,深切地握着侯法官的手说:“感谢立案庭的沈法官对我的关心、帮助和侯法官的公平、公正,法官真不愧是人民群众的好公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