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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区法院:用保险救助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

发布时间:2019-01-23 10:00:31


  为坚决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总攻坚战,助力全国法院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开展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保险救助工作,通过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的方式,对全国涉民生案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保险救助。2018年12月20日下午,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加格达奇区分公司人员共同参见了全国法院执行救助系统培训视频会议,学习了此次涉民生执行案件集中保险救助工作的具体内容。会后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分别强调了此次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作为“春节”前的重中之重,要求执行局全体干警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进行清理,并按要求上报。通过保险救助的形式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关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这次保险救助的案件仅限于涉民生的执行实施类案件,主要包括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追索赡养费案件、追索抚养费案件、追索抚育费案件、追索抚恤金案件、涉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涉工商保险待遇案件,以及本院认为需要救助的涉民生类案件。同时此类案件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执行人为自然人、案件尚未执结、申请执行人因案件执行不能而生活困难,并且申请执行人在获得救助后同意终结执行的案件。通过明确涉民申执行案件保险救助工作的具体内容,严格按标准落实,可以杜绝不该救助的案件或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不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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