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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因饮酒毁前程

发布时间:2019-02-20 10:43:42


  2018年7月,被告人纪某饮酒后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在加格达奇区和谐家园十字路口等红灯时睡着,被加格达奇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被告人纪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65.8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纪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纪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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