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良好营商环境,全面践行省法院院长石时态提出的“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承诺,促进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大兴安岭地区中小企业协会会长、兴安集团公司董事长公明淑邀请大兴安岭中院和加区法院参加“法院与中小企业协会共建”活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瑞良、民一庭、民二庭、机关党委等部门干警和加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庄严、立案庭负责人沈洪艳等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张瑞良一行参观了兴安矿业集团公司企业荣誉室和党建室,了解了企业的党建文化和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参观结束后,双方进行了座谈,张瑞良就全区两级法院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的“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工作方案情况和具体举措进行了全面介绍,并通报了3月19日民营企业座谈会情况,随后听取了中小企业协会近几年的发展概况以及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张瑞良表示,对各位协会成员代表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法院会认真研究并尽快落实。
庄严代表加区法院作了表态性发言。他指出,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带动一方经济发展,是加区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区法院将继续依法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企业协会的沟通和联络,重视企业家意见建议,与地区中院共同履行规范市场行为、防范市场风险职能作用,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加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