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区法院审管办负责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发布时间:2019-07-01 14:40:40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化,提升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明确各审判人员权力边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法院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加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审判人员权力清单,6月28日,审管办负责人姜中伟就具体内容对法官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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