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细胞。加区法院始终把涉中小微企业案件作为执行工作中的重点,院党组高度重视,在开展好常规工作的同时,多措并举,召开执行工作推进会,对涉中小微企业案件进行梳理,明确专项任务分工,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致力于打造更加优化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几年来,疫情反复无常,中小微企业更容易受到疫情、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而陷入危困状态。加区法院在执行某水泥公司系列案件中,该公司由于受疫情影响,导致资金无法正常流转,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无力履行债务。为实现“保障企业起死回生、解决涉企纠纷难题”这一目标,加区法院邀请该公司与该系列案件多方申请人共同到法院面对面协商,院长李玉彬、执行局负责人王浛及执行法官分别从情、理、法多角度对多位当事人进行了讲解,并积极敦促各方申请人充分考虑社会责任和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经过工作,各方当事人现已达成执行和解。
加区法院柔性执行,一边引导企业利用生产优势继续复工生产,一边精准施策,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活封”的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未将查封财产拍卖,而是在不准予私自处置的前提下让企业继续发展,在能够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给企业缓冲期盘活资金,善意执行。
在加区法院的积极引导下,该公司现已盘活回暖,本月底恢复经营,被执行人已向各方申请人制定出了详细的还款计划,并从申请人中挑选一位监督员每天负责监督生产数量,使执行案件突破“三赢”,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做到执行工作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
中小微企业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生产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执行中应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化解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不断满足民营企业纠纷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加区法院为民营企业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为实现案件执结、企业发展双赢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