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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5月1日起,加区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进入进行时

发布时间:2022-04-26 15:16:24



202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授权加区法院统一受理大兴安岭地区标的额100万以下一审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案件。

近年来,随着大兴安岭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逐渐显现。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企业存在需求,无知识产权审判权成为司法保护的制约。加区法院在申报知识产权审判权的同时,积极做好受理、审理的准备工作。

一、指定知识产权审判庭、作好审理前的储备工作

为适应知识产权审判的需要。加区法院指定行政(综合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并提出打造业务精、能力强、爱调研的年轻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要求。下一步,该院还将派员到省高院培训,到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等高等院校学习,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审判的相关工作机制,满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需要。

二、做好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宣传工作

加区法院通过法院公众号等媒体推送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2022年4月26日,到新世纪广场进行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渠道宣传告知,保障受侵害的市场主体及时主张权利。

三、联动各方力量推进协同保护

知识产权涉及权利内容广泛,专业性强,一旦权利遭受侵害,司法保护的滞后性可能给权利人造成不可填补损失,必须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体系。为此,下一步,加区法院将积极探索与工商联、公证等机构的对接,推进《工作备忘录》的起草及签署工作;探索与市场监管、公安、检察等部门沟通协作,推进信息反馈、联席会商、线索移交等机制的建立,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打击力度,及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优化大兴安岭地区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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