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东躲西藏
不如主动履行
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发布2022年第2批悬赏执行公告
01
董长久
被执行人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2022) 黑2701执恢98号
张某某申请执行董长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董长久应偿还申请人张某某借款127万元及利息,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本案执行申请费3154元。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董长久,男,汉族,1969年2月6日出生,住黑龙江省漠河市西林镇四街2组1号。身份证号:232724196403090735。
凡向本院举报、提供本院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及藏匿、转移财产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能依法处置变现的,按变现金额的10%支付悬赏金。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457-2749126
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