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胡凤奇诉被告胡志苍、李庆龙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2-09-06 10:23:28
案号:(2012)加民初字第366号
案由:物权保护纠纷
程序:简易
原告:胡凤奇
被告:胡志苍、李庆龙
开庭时间:2012年8月14日9时
开庭地点:第四法庭
主审人:李季
书记员:赵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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