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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胡凤奇诉被告胡志苍、李庆龙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2-09-06 10:23:28


案号:(2012)加民初字第366号

案由:物权保护纠纷

程序:简易

原告:胡凤奇

被告:胡志苍、李庆龙

开庭时间:2012年8月14日9时

开庭地点:第四法庭

主审人:李季

书记员:赵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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