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多布库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境内。区内保存了完整的寒温带典型的沼泽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重要湿地——嫩江源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区内分布着典型的岛状森林生态系统,与湿地景观镶嵌,成为寒温带特有的森林沼泽湿地类型,颇具寒温带湿地的典型性、稀有性、原生性和脆弱性,在全国森林沼泽生态类型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保护区的建立在维护国家区域生态安全,提供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水源涵养作用等方面具有重大保护意义。2002年被黑龙江省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2年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部级自然保护区。201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黑龙江多布库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然而
仍然有一些人
无视生态环境
无视法律法规
非法捕鱼
他们最终受到法律制裁
8月11日,加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该案提起公诉后,加区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案由三名法官和四名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同时开展了第76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了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和监察处工作人员、加区人大代表和部分人大机关干部到庭旁听该案。
事实经过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9月,被告人于某、狄某、王某决定到多布库尔河内捕捞野生鱼类,由狄某、王某下河捕鱼,于某提供橡皮艇、电瓶、逆变器、探照灯、保温箱、电鱼器等工具,狄某提供渔网2片,王某提供渔网1片。9月3日,狄某与王某下河开始沿多布库尔河向下游捕鱼,捕鱼方法为使用电瓶电鱼器电鱼以及渔网捞鱼。9月4日早4时左右,于某等人开车行至经过翠古公路约5公里的多布库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查站时,被加林分局古里派出所截获,现场查获野生鱼类共计185尾。经聘请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对涉案鱼类进行鉴定,渔获物中,细鳞鲑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价值15.2万元。
法院审理
庭审中,合议庭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民事侵权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并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于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的意见。同时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进行调解,被告人同意给付生态损失赔偿费用15.2万元,购买鱼苗用于增殖放流恢复生态环境。该案对刑事部分将择期宣判。
法官说法
★电捕鱼既不合法也不安全
电捕鱼危害极大,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电捕鱼不仅会对鱼类“一网打尽”,而且会导致鱼类丧失繁殖能力,尤其是在鱼类繁殖季节,未孵化的鱼卵会被电死,对渔业造成毁灭性伤害,严重影响生态循环。而且电鱼是高危行为,高压电流会对电鱼者及周边活动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因电鱼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屡见报端。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亦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买卖、食用、捕杀野生动物,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所有权,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对大自然保持敬畏之心,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共筑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