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解纠纷 助老爱老 发布时间:2024-10-16 10:34:04

“太感谢你们了,专门为我跑了几十公里来调解……”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被告宋大爷在签完调解协议后,握住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原告赵先生与被告宋大爷因房屋买卖过户产生争议,但宋大爷居住在松岭且年事已高、行为能力受限无法下床,不能到法院参加庭审,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买卖情况宋大爷老伴又说不清。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本着“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取“上门调解”方式,驱车前往松岭,到宋大爷家中进行现场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在办案中设身处地为老年当事人着想,解决他们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让老年当事人感受诉讼服务的贴心与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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