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区法院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中,围绕“三项重点”工作,以追求司法高效便民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创新改革审判方式,创建了简易案件速调工作机制。
简易案件速调工作的目的和价值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减少法院审判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的诉讼开支,缓解法院因案多人少而带来的诉讼压力,让纠纷缠身的当事人尽快得以解脱。
简易案件速调工作坚持依法、公正调解的原则。在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以不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不牺牲案件裁判公正性为宗旨,最大限度地对现行简易程序进行简化,构建起一种简易、灵活、高效、便民的程序,力求以最少的司法资源,在最短的期限内,解决大量的简易民商事纠纷,从而达到法院和当事人共赢的改革目的。
加区法院为将简易案件速调工作落到实处,改革原有的审判方式,在该院立案庭设立了“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调中心”,并制定了《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民商事简易案件速调规则》。对于以下案件,根据原被告双方意愿进行速调速结,当场制发法律文书: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民间借贷案件;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争议的离婚案件;三、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和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四、证据充分、事实简单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同时,该院还针对因病因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实行休息时间预约办案制度,主动上门进行调解。今年1至6月份,该院共速调速结民商事纠纷案件30件。
加区法院简易案件速调工作开展以来,实现了在简易程序基础上的“再简化”、“再提速”,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提高了审判效率,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统一了起来。也为明年新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法》速裁工作的顺利开展积累了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