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不履行义务被"通缉" 老赖向银行贷款遭拒

发布时间:2013-06-03 08:53:12


“请法院一定尽快帮忙把我从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中删除吧,我向银行贷款时被拒,现在走投无路了,我已经把1.3万元执行款打入你们法院的账号了”。2013年5月27日一大早,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郭健权急匆匆的电话。当日上午,被执行人郭健权主动向法院履行了1.3万元执行款,法官也将郭健权在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进行了修改。

  郭健权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告,该案经二审终审判决其赔偿原告曾况煌1.3万元。该案判决后,郭健权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原告为此向泰和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向郭健权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郭健权认为自己是福建人,江西法院拿他没办法,拒不履行相关判决。执行法官遂将此案的执行信息录入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相关部门均可以查询到该信息。

  2013年5月,郭健权因经商急需资金,遂向中国银行漳州分行申请贷款,该行在查询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后,发现该贷款申请人在法院尚有执行款未偿还,遂暂停了该贷款申请手续。此刻郭健权才如梦初醒,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永远也逃脱不了法院的执行利剑。郭健权遂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希望能够挽回信誉,遂出现了开头一幕。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