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阳光司法 发挥廉政监督的重要作用
发布时间:2013-10-21 08:41:07
加区法院积极推行审务督察,由纪检部门开展日常督察和专项督察工作。与此同时,主动沟通加强外部监督。设立举报箱,公布院长手机号码;积极联络人大、政协,通过邀请参与庭审评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主动接受监督;借助网络平台,广泛听取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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