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感谢法官体恤我的家庭困境,千里迢迢给我送上司法救助金!”曹某紧紧握住法官的手激动的说。近日,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经多方努力,顺利执结了该起劳动赔偿纠纷案。
2011年10月,曹某受雇于朱某从事伐木作业,然而不幸的是在使用油锯伐木作业过程中,曹某被伐倒的树木严重撞伤经鉴定构成了七级伤残,花去医疗费近13万元。对于一个没有固定经济来源,妻子视力低下亦是四级伤残上有老下有小的农村家庭来说这笔费用无异于天文数字。为了得到赔偿款,曹某向汝城县人民法院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经过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雇主朱某应当向受害人曹某支付11万余元的赔偿款,。然而朱某却迟迟未兑现此笔赔偿款,曹某遂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朱某履行能力很差,且患有肝积水等重病失业在家治疗,在支付了4000元赔偿款后再无支付能力,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尚欠执行款100198.88元无法执行到位。
承办该案的法官在知悉曹某的家庭困难后立即协助填报各项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金,并多次驱车百里去其家中进行精神慰问鼓励其家属努力克服困难,积极面对生活,同时多次沟通做好被执行人朱某执行款的兑现工作。经过各方努力,法官终于将司法救助金交到了曹某的手中,同时被执行人朱某也承诺待病好后会努力工作挣钱兑现执行款。曹某感激不尽,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来源:中国法院网汝城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