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将于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在加区法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郭一博与高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14-07-14 09:44:56
案号:(2014)加民初字第532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原告:郭一博
被告:高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程序:简易
主审人:李明站
书记员:许丽丽
开庭时间:2014年7月25日9:00
开庭地点:加区法院第四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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