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了执行环节,意味着整个诉讼过程即将终结,处理得好,案结事了,社会和谐;处理不好,矛盾深化,人心不稳。可以说执行环节考量着法院的执法能力和法官的职业素质,考量着法官的司法作风和司法公信力。执行环节成为司法的难点和重点,也成为人民群众信赖法院、信任法官、最终信任法律的根基和动力。
加格达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为切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以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为硬道理,力求在执行环节上用成效说话,用实绩树立权威,用公正赢得尊重,不断改进执行工作,积极探索实现“执行事了”的方法,取得良好效果。
近期,一起申请人与两被执行人长期纠缠的借贷纠纷案件,经加区法院执行人员精心工作,终于划上了休止符,获得了双方当事人认可的双赢结局。
申请人马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4年4月立案执行,在执行期间,二被执行人以“工程活”未落实,不能全部履行为由,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分三期给付,先期给付二万;第二期给付时,二被执行人表示不能兑现,而申请人因急于用钱,情绪比较激烈。
针对此情形,执行局门局长研究执行措施,寻找打开该案执行僵局的突破口。针对该案的具体情况,果断提请院长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手续即将签发时,二被执行人又筹措二万元钱交到法院,同时提供有效保证人和担保物,在法律强制力的威慑下,再加上执行局干警多次做双方的协调工作,最终,双方重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人和、事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