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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区法院加强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发布时间:2015-01-26 08:52:10


“感谢法院为我解决了生活困难,有了这些救助金我父亲就能去看病了。”申请人王某的大女儿收到救助款心情激动万分。

王某现年90多岁,有四个儿女,除小女儿外,其他儿女都尽心赡养,但王春林年迈疾病缠身,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向小女儿索要赡养费,进入执行程序后,其小女儿下落不明,又无可执行财产。法院考虑到王某家的实际,常年卧床不起,家庭生活又十分困难,符合司法救助发放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王某2千元司法救助金。

为切实帮助困难当事人,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加区法院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更好地使用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对交通事故、刑事伤害、抚养费、孤寡老人等确因经济困难、其他社会救助措施难以落实的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去年以来,该院已先后对4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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