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什么情况下诉讼中止?

发布时间:2015-06-23 08:44:30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诉讼中止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