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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职责

发布时间:2015-06-23 08:46:25


    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秉公办案,遵守廉政纪律,保守审判秘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公民道德,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参与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应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每年陪审不少于5件。依法参加人民法院案件审判前接受岗前培训,根据陪审工作的实际需要接受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在审判活动中,认真查阅参审案件材料,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审核参审案件裁判文书,对参审案件进行监督,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按时参加案件开庭、合议、调解、宣判等审判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推卸和拖延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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