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纷止争,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发布时间:2015-10-12 09:04:16
2014年9月17日8时许,李某与张某在农场,因琐事在拖挂车车厢上用拳相互击打了对方头部。公安机关对李某、张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李某处六日行政拘留并处贰佰元罚款的处罚,给予张某处五日行政拘留并处贰佰元罚款的处罚。李某、张某均受伤,均到医院治疗。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双方对此事件的发生均有责任,从处罚的程度可知,李某的责任大些,李某承担60%的责任,张某承担40%的责任,本案现已审理完毕,李某、张某对判决结果均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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