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进步,信用卡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它为我们提供方便的同时,我们应该在使用信用卡“透支”便利的同时,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准则,否则会构成犯罪。前不久,本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马某某透支人民币12 000.00元,用于生活消费。马某某更换手机号码,到外地打工,经银行多次催收,并未通知到,逾期三个月仍未归还。案发后,马某某将银行本息共计人民币17 773.00元全部归还。最终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同时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
在此案对其具体量刑过程中,合议庭充分考虑到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予从轻处罚;系初犯,可酌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主审法官提醒使用信用卡的消费者,要做到如下两点:1.信用卡消费一定要量力而行;2.一定要及时归还“透支”钱数,避免超出自己的偿还能力,一旦踩到信用卡的“雷区”,触犯刑律将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