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执行信息公开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裁判文书 民意沟通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发布时间:2015-12-16 09:49:33


    201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法〔2015〕100号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该《方案》分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主要内容、方案实施、、组织保障4部分。

    改革主要内容是: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探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的退出和惩戒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

    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并选择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10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总结经验,全面评估改革方案的实际效果,积极推动相关法律修改完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