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须谨慎,签字要小心
发布时间:2016-06-02 09:01:19
加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成功执结了一起担保合同纠纷案件。虽然案件得已执结,但这起担保纠纷的背后却引人深思。
经了解,原告借钱给第三人,金额为五万元人民币,被告孙某为其担保,在借条上写有“担保人孙某”字样。但是借款到期后,第三人不知下落,原告起诉了孙某,经法庭审理后,判决孙某承担担保的法律责任,要求孙某给付原告五万元人民币,孙某没有按照法定期限履行义务。原告依法申请执行,执行中,法院依法划拨的孙某的存款,孙某对此不服,认为只是签了字,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法院执行工作人员对孙某进行了说服教育,并告知救济途径,让其吸取“一字万金”的教训。
该案件的执行,也让我们从中受到了教育。日常生活中人们碍于情面,为其亲友担保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担保也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如被担保人失踪或不能承担义务,担保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