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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法院法警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6-06-02 09:05:57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的一支准军事化力量,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警种,也是在法院队伍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中坚组成部分,司法警察担负着值庭、维护审判秩序、送达法律文书、看管提押人犯与罪犯等重要职责,并且参与执行重大民商事、行政、刑事案件,执行死刑和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以及保卫审判机关安全、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在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务日趋繁重的今天,其职能作用也变得更加明显和重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基层法院建设一支与之工作相应的高素质司法警察力量是一件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目前法警队紧紧围绕法院建设的目标,认真贯彻司法警察押解和司法警察内务条例,强化司法安全管理,法警队建设发展势头良好,但基层法院法警队的整体建设还是有一些薄弱环节存在:

    一、部分干警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临时”观念

部分干警认为从事法警这项职业,时刻与“犯人”打交道,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年轻时从事此行业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年龄大了风险会相对增加等,这些情绪和想法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干警对于工作的积极性。

    二、履行职能不够规范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办法的司法警察押解《四项规范》和司法警察内务条例,对于干警日常行为和用于都作了具体要求,可是从实际工作来衡量,少数干警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形象不端正等问题,没有真正起到展示人民法院风采与司法和谐的窗口作用。

    三、法警人员成分多元化

由于法警专业目前还没有专门的院校培养机构,和专业训练机构,法警人员成分呈多元化状态,有的是国家统一公务人员通过考试方式合格后进入法警队,有的是从法院所属综合部门调派过来的,所以司法警察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存在一些潜在问题难以发现。

    四、训练工作不到位

    目前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训练很难做到经常化和正规化,一些法警大队常年不训练,只是在上级检查、应付考核时才临时集中训练几天应付了事,而一些新上岗的法警对业务不熟,未经专门训练便上岗工作,致使在工作中常出现问题。

    针对以上法院司法警察队队伍建设所伍存在的问题应从四个方面加强: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政治过硬是对司法警察的第一要求。为此需要全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素养。

   (1)坚持政治建警,武装干警头脑,使法警队伍保持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法律和社会主义政治本色。

   (2)加强教育,紧紧围绕公正执法这个主题开展法警职业道德教育,体现司法警察的本色,要通过多种方式寻找多种载体加强对于干警的职业道德及职业纪律教育,引导干警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人生追求。

   (3)加强学习,针对干警队伍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多种组成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业务知识,提  高业务素质,通过在职学历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实现知识更新,培养干警科学分析形势的能力、运用科学手段获取信息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强化教育培新力度,加强业务技能的训练

    除认真完成好日常警务技能集训外,结合当今法警工作的形势和特点,要着重加强法警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急能力,将处置突发事件作为教育训练的重要科目,特别是针对近期社会上极个别人攻击法院的暴力事件,开展对抗演练,增强干警机智勇敢、沉着冷静、妥当处置的能力。

    三、充分发挥职能服务作用

   (1)抓落实,法警队领导要结合实际,用规范的执法行为作为衡量和检查法警日常工作的主要标准,进一步树立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

   (2)积极研究解决问题,全面提高基层法院法警队的整体建设水平。

   (3)强化责任意识,定期分析干警思想动态,了解队伍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实际教育,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以确保警队的协调性。

     四、把好司法警察的入关口

     针对当前司法警察来源多元化而导致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应当进行更加深入地全方位的调研,严把进口,通畅出口,统一招录,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精英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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