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纯洁法院队伍,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司法为民,加区法院加强对队伍和案件的监督管理,构建强有力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推进队伍管理专业化、规范化。
加区法院通过制定《廉政监督员制度》、《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关于从严查处法院工作人员九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实施细则》等100余项制度配套监督。设立兼职督察员6名,开展日常督察,认真搜集信访线索,加大对诉讼费收取、案件审限、执行款物的发放等关键环节监控力度。结合实施“精品案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规则、发回重审及重大改判案件专项评查办法、执行案件听证、承办法官答疑等一系列自我监督机制。设立评查机构,每月逐案进行质量评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监控违法违纪线索,重大问题及时向评查领导小组报告。定期以简报形式向人大汇报工作动态,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审。自制了随案附送监督卡,接受当事人监督,法官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实行各级干部随时接访,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听取民情民意,改进工作。结合审判“七进”、“网格化”管理,开展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书并及时反馈。他们还把裁判文书上网,建立网络阅评员制度,及时回复群众网上投诉、建议及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