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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调解作用大

发布时间:2017-03-13 10:28:42


    裴某某和孙某某是雇佣关系,孙某某雇佣裴某某干力工活,双方约定每天劳务费150.00元,10天结算一次。裴某某干了17天,劳务费总计2550.00元,经原告多次索要,孙某某拖欠至今,经法院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确定劳务费数额,确定还款的具体时间。

    通过此次调解,我们充分认识到调解的重要性。我们要第一时间发现纠纷,第一时间进行调解,及时达成调解协议,快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不仅降低了诉讼成本,还节约了诉讼资源,具有便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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