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区法院定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时,在加区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刘昊东诉大兴安岭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03-21 15:50:37
加区法院定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时,在加区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刘昊东诉大兴安岭兴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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