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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区法院努力调处物业服务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2-04-24 08:57:13


    物业服务关系到百姓的日常生活,稍有异常就会引发群众体性纠纷,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加区物业服务领域纠纷日趋增多,成为社会矛盾的热点。既有物业公司服务不专业、不到位的问题,也有业主认识上存在误区产生的问题。物业公司感到收费难,居民抱怨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而拒绝交费,如何化解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关系到房地产服务行业能否健康有序发展,更与人们对高品质和谐生活的追求息息相关。

    当前,我区物业服务纠纷已经发展扩大成一定的规模,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诉讼案件大幅增加,解决起来有很大难度。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矛盾频发的现状,加区法院积极应对,深入调研,挖掘矛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一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互不信任,物业公司缺乏真实有效的宣传和沟通,服务内容不透明、收费依据不明确、违约责任不清晰,这是造成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主要原因;二是物业公司服务意识差,无视业主正当权利和合理要求,处理问题简单化,与业主交往中容易产生磨擦;三是业主的分散性和个别性与物业服务的整体性和公共性,造成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难度大;四是多数业主自治水平较低,缺乏公共责任意识,对自己的权利义务缺乏正确的认识;五是政府部门介入不足,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权利义务监管、规范、引导不够,没有及时削除纠纷隐患。

    物业费案件牵涉面广、涉及民生,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物业公司单纯用起诉的办法解决欠费问题易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诉讼。加区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案件特点和成因,强化诉前调解。召开了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对物业公司的在物业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法院审理物业纠纷案件的工作原则进行了讲解,对加强物业公司经营管理、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司法建议,要求物业公司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对于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办案人员还利用周六周日的休息时间,逐一来到居民家中,上门调解,现场办案,宣讲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对居民反映的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物业公司反馈,督促物业公司强化服务、改进不足,消除双方误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通过艰苦的调解工作,一些物业公司主动减免了部分物业费,与业主达成和解后撤诉,有效地避免了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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