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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力量大

发布时间:2017-06-21 10:16:30


     苗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生育一女,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双方感情不和,长期分居,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婚生女满18周岁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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